解决办法:
【说明】 修改以前期间的现金流量指定不需要反结账,直接在会计分录序时簿指定或在T型账户都可以重新指定。
【请参考以下方法操作】
方法一: 1、登录专业版系统; 2、点击【账务处理】-【凭证管理】; 3、进入【会计分录序时簿】界面,单击该张凭证分录,再单击工具栏上的【流量】按钮指定现金流量。
方法二: 1、登录专业版系统; 2、点击【报表与分析】,双击【T型账户】; 3、在T型账户,选中相应的科目后单击鼠标右键【显示凭证】,在弹出的凭证界面选择凭证后单击流量后进行修改同样可以。